儿童行为塑造及行为问题矫治(四)惩罚原理
时间:2022-10-11 1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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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行为塑造及行为问题矫治(四)惩罚原理
在一个确定的情境中,当孩子做出某一行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不良的后果或者是一个令人厌恶的结果,那么,今后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减少。
惩罚是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普遍使用的行为改变方法。
《中国教育报》
这个学生暑假期间在海口市东方广场的某快餐厅打工。
这是一个用法律惩处的例子,是惩罚原理的具体应用。
惩罚原理和消退原理一样主要是用来减少或消除不良行为的,专业描述说: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我们小时候做错了某一件事情或出现了某些不良的行为,如果它们引来了不良的后果,尤其是严重的体罚时,今后往往就不再做类似的事情了。
但是,惩罚如果使用不当,不仅达不到改变行为的目的,还可能使不良行为加重,或导致其他不良的后果。因此,在使用惩罚时也要注意:
(
这样能避免惩罚了优良行为;同时,要惩罚的行为必须是不良行为或应该惩罚的行为。
(
下例惩罚就是不恰当的:
妈妈在洗衣服,可是儿子在捣乱。妈妈说:
(
惩罚物不恰当,力度不恰当是很难起到惩罚作用的。下述例子就能说明这一点。
1988年秋天,我到杭州出差。我中途上车,没有座位,只好站在走廊里。离我不远的一排,坐着一个年轻的妈妈,抱着一个
(
在惩罚不良行为时,与正强化结合起来,找出孩子的闪光点
优良行为进行强化。
惩罚物的选用非常有讲究。家长在选择惩罚物时,一定要因人而异,因行为而异。
惩罚物
在惩罚中伴随行为出现的不良的后果或厌恶的刺激叫惩罚物,他的种类很多,可以是口头的斥责,可以是剥夺孩子的权利,还可以是给予某种强烈的刺激,如体罚等。
按照儿童行为发生后是谁给予的惩罚物,可以把惩罚物分成两个大的类别。
(1)自然惩罚物
显然,这类惩罚物不是外人给予的,而是儿童做出行为后自然的结果。由于自然结果是令人不快的,儿童在做出类似行为的可能性自然就减少。这可以看作是无意识的自然学习。
我侄子3岁时曾把手放在裸露的电插头上,被强烈的电击了一下(惩罚),他对那种强烈的刺激印象非常深刻。当我拉着他的手再往插头上摸时,他死活也不敢摸了,大吵大嚷地要我放手。后来,他甚至不敢把手放在不裸露的插座上(这是一种泛化)。
在这里,被电击是摸插头的自然结果,但这个结果具有强烈的惩罚作用,以至于一次就知道(学会)了不能摸赤裸的插头。
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可以用自然惩罚物惩罚,例如:
不良行为自然惩罚物
故意吃饭慢没吃饱就收拾了餐桌
虐待家中的小狗被狗咬了一口
嘲弄同学同学不和他玩耍
不洗脸被同学嘲弄脸上脏
起床拖拖拉拉上学迟到被老师责问
不完成作业被老师留校做作业
故意打破玩具只能玩坏玩具
故意打翻牛奶没有牛奶喝
攻击其他同学被同学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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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习或改变行为的角度讲,在孩子的某些不良行为发生时,父母以冷静的态度,不加干预地让孩子受到自然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