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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严过宽都会促成青少年犯罪

时间:2008-12-10 05:26:13 A+

过严过宽都会促成青少年犯罪

过严过宽都会促成青少年犯罪

  身为人父人母,要容忍子女犯成长中的错误。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赤金",何况是作为未成年人的子女,由于他们自身还不成熟,往往会表现出这样那样的不足或做错事。对此,家长要理解他们,容忍他们犯非原则性的成长中的错误。不要不分清红皂白就横加指责,而要保护其自尊心,不要伤害其自尊心,帮助他们认识不足和错误。同时,家长要满足子女的合理要求,适时肯定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树立他们的自信心。

  教育学理论告诉我们:教育要宽严有度。家长对子女的要求不能过高,要切合实际。否则,子女会因觉得无法达到要求而自暴自弃,尽量减少他们的挫折感。但对一些基本要求,家长还是要严格管教,不能宽容,否则就会是溺爱子女。

  教育的过严过宽,都会在某种程度上促成青少年犯罪。在时下一些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的比例越来越高,而且犯罪有低龄化趋势,13岁到15岁是初犯的高峰期,15岁到18岁是犯罪的高峰期。因此,在当今法律学界和社会治安领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针对未成年的青少年犯罪。

  从心理学角度看,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心理蓬勃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是由幼稚的儿童向成熟的成人过渡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青少年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心理弱点,这是可能激发犯罪行为的潜在心理因素。家长要有效地预防子女犯罪,就要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弱点,掌握子女的心理特点,进行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只有在掌握基本常识的前提下,该宽容的宽容,该督促改正的改正,才能帮助他(她)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青少年的心理弱点主要有:一是表现欲强。青少年的体力和运动能力得到极大增强,很想表现自身能力,喜欢争强好胜,甚至在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中也要争先逞能。二是自主性强。随着思维的发展,青少年喜欢独立思考问题,坚持自己的观点。但由于知识经验的缺乏,他们认识事物往往存在片面性、表面性和主观性,不能正确认识事物。三是自控力差。青少年的神经过程不平衡,兴奋过程比抑制过程占优势,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他们往往会因一件小事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如许多青少年犯罪都是激情犯罪,带有很大的偶发性。四是自尊心强。青少年往往通过别人的评价来认识自己,也特别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因此他们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常常因别人的肯定评价而兴高采烈,因否定评价而激怒或消沉。五是个性特征不稳定。青少年的个性特征正处于发展、形成阶段,有很大的可塑性,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他们缺少社会磨炼,意志薄弱,特别容易接受不良影响,形成不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是非不分,视丑为美。

  青少年的这些心理弱点既可以因不良的家庭教育被激发成为犯罪的动因,也可以通过良好的教育使之转化或削弱,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

  容忍孩子犯成长中的错误,并不意味着纵容他(她)们犯错误,相反,目的是为了减少孩子以后犯错误的机会和可能。为切实达到这一目的,家长要做许多细致的努力和耐心的工作。

  作为家长,也就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要做到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未成年青少年还是个孩子,经济上、思想上都有依赖性,需要温馨的家庭呵护。因此,家长不能总以大人自居教训子女,要提倡家庭民主和平等,增强家庭成员间的亲密关系。这样家长与子女的对抗性会削弱,容易接受教育。子女也不会因为得不到爱而到外界寻找代替,减少未成年人受外界不良影响的机会。良好家庭氛围也有利于缓解青少年兴奋的情绪,促进他们人格的健康发展。

  要加强交流沟通。家长要利用青少年好奇心强,喜欢探讨事物的特点,与子女多交流思想,谈谈对事物的看法。这样,家长就能及时发现子女不正确的观念,并把一些正确的思想灌输给子女。这种探讨式的教育方法,容易被接受。家长就像一个参谋,对子女认识不全或不对的方面提出补充意见,引导子女正确认识事物,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认识能力,能有效地避免他们的一些成长中的知识性错误;有助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

  培养兴趣爱好。家长要了解子女的特长,有意识地培养他们健康的兴趣爱好,创造条件让他们把兴趣持久地保持下去,特别是要激发他们的好胜心,让他们体验通过努力获得成功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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