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当拐杖当向导
父母:不当拐杖当向导
美国心理学家曾对1500位儿童进行长期追踪观察,30年后发现20%的人没有取得什么成就。与其中成就最大的20%的人对比,发现最显著的差异并不在智力方面,而在于个性品质不同。成就卓著者都是有坚强毅力、独立性和勇往直前等个性品质的人。可见孩子的独立品格对成长和成材是何等重要。
独立性是指一个人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是社会生存及进行创造性活动必备的心理品质。幼教专家指出,生存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独立性,包括独立意识和独立能力,重点培养自理生活能力。独立性的培养必须从小抓起。
从2—3岁幼儿身心发展看独立性的表现
一是,要求“摆脱成人控制”。2—3岁幼儿自我意识开始萌芽,言语和动作的发展迅速,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范围扩大。他们喜欢到处看到处摸索,不要成人抱着,甚至不愿让人拉着手走路。他们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对成人要他干的事,往往回答“不”。对自己要干的事又说:“我会,我自己来。”
二是,由于手脚动作还不十分协调,走或跑容易跌倒,用杯喝水会泼翻,用勺吃饭会洒在身上。这些现象通常被认为“不听话”、“犟”。
三是,渴望与同龄伙伴交往。交往是幼儿的一种发展性需要,2-3岁的独生子女尤其明显。他们特别喜欢与邻里的小孩子玩,甚至会说“没人陪我玩,没劲”等。而父母往往以不放心、不安全为由限制他的交往。
四是,2-3岁的幼儿对自已有点会但还不熟练的事情最感兴趣,喜欢自己反复做,如反复摆弄某一类玩具,重复进行一种游戏等。
家庭是培养幼儿独立性的首要场所
任何一个孩子,无论是独生还是非独生,都是由于父母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才形成了不同的人格品质和能力的。独立性同样不是与生俱来或自然形成的,而是后天塑造的结果。
首先,珍惜幼儿自我独立性意向
当孩子二三岁的时候,出现了最初的自我概念,以第一人称“我”称呼自己,开始出现“给我”、“我要”、“我会”、“我自己来”等自我独立性意向。心理学家指出:当幼儿的独立活动的要求得到某种满足或受到成人支持时,幼儿就表现出得意、高兴,出现“自尊”、“自豪”等最初的自我肯定的情感和态度,否则就出现否定的情感和态度。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幼儿的独立性意向,给予热情鼓励和支持,使独立性不断发展。
父母要根据孩子独立性的表现,抓住2-3岁这个关键时期,因势利导地培养其生活自理能力。“自己的事自己做”,包括用杯喝水、用勺吃饭、小便、穿鞋袜、收拾玩具等。若错过时机,形成依赖和懒惰的习惯,改正就难了。
其次,不要过度保护孩子
在欧美国家父母非常重视孩子独立性的培养,推崇“个人奋斗”、而不是依赖父母和其他人,他们主张从小就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孩子一出生就让他独宿一室,极少与父母同住。孩子刚学走路时,跌倒了,让他自己爬起来。